一、合格投资人认定
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(2)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(2)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(3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二、投资人关系
公司设有专业的投资人关系维护团队,定期召开投资人大会,一对一解决投资人的疑问。投资人可以通过客服热线、电子邮件、公司网站以及合作公司网站了解阶段性项目投资进展, 让投资人及时掌握项目投资动向,以及基金的运作状况。在项目投资后期,公司利用自身的优势,积极运作使投资人顺利退出,获得丰厚收益。